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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期间在线学习,返校时间另行通知

2020-02-14 15:55:09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依然严峻,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决策部署,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将采取灵活方式开学。开学后,视疫情和学生返校报到情况选择不同上课方式:学生返校前,按照“网上教学”方式进行,学生返校后,则按照原有教学方式进行集中课堂教学。为做好网上教学准备工作,实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特作如下教学安排。

一、开学时间:根据学校《推迟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通知》和《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开学方案》安排,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3月2日,学生正式开学后,在任课教师的具体指导下,采用在线等多种形式学习。具体返校时间,学校将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和我校具体的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另行通知。2月14日前非疫情防控重点区域教职工返校居家观察,疫情防控重点区域教职工和学生返校日期另行通知。

二、教学组织安排

1.理论课实行网上教学,实习、实训类课程顺延至学生正式返校后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正常进行,指导教师要利用信息技术远程指导,各学院要合理调整教学计划,并严格执行,保证课程教学目标的达成。

2.本学期的课程补考工作在学生正式返校后择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休学复学等工作在学生正式返校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学院要将本学期复学的同学纳入网上教学范围。

4.顶岗实习开始时间将根据教育厅的要求另行通知,在未得到通知前,不得自行开始顶岗实习。

三、教师的教学准备工作

1.2月12日前,任课教师全面评估本学期所任教课程是否具备线上教学条件情况,提前规划线上开课,并选择课程开设平台。一是应用已经建设的轻工教育在线平台课程;二是通过中国大学MOOC、智慧职教MOOC学院、学银在线等国家开放型教学资源平台选择适合自己教学的课程资源;三是通过轻工教育在线平台或智慧职教等平台快速自行建课;四是视频直播课程。

2.2月15日前,任课教师要积极参加学校在线课程建设专项培训学习,以提高信息化教学水平,具体培训工作由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安排。

3.2月23日前,任课教师至少保障4个教学周的教学内容上线,确保开学后线上授课顺利进行。在建设线上课程过程中,任课教师要把好教学内容关,坚持正能量教学。合理安排好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顺序,将理论教学前置,实践教学延后。

4.2月28日前,进一步优化完善线上课程建设,并通过线上教学运行测试。

5.3月2日前,任课教师要加入或建立学生班级微信群、QQ群,做好教学信息交流,发布上课信息,提出上课要求,掌握好学生学习动态。

6.任课教师要加强对学生在线学习过程的管理、指导答疑、作业批改和过程考评,引导学生在线自主学习、探究式学习,增强教学效果。

7.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进行时间与开学时间同步,指导教师要通过微信、QQ群、电子邮件等方式加强指导,确保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质量。

四、学生的学习准备工作

1.学生要准备好学习电脑、智能手机等电子设备,保持网络畅通。关注所在学院通过班级微信群、QQ群发布的《在线课程学习信息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线上学习。

2.学生要通过微信群、QQ群保持与班主任、辅导员、任课教师的沟通,做到信息掌握到位,学习、生活时间安排到位。

3.学生要密切配合任课教师,按照授课班级建制进行在线学习,要端正学习态度,积极主动学习,认真完成课程作业,适应线上教学方式,主动与任课教师在线互动,提高上课效率,实现自我管理。

五、学院和开课单位的教学准备工作

各学院和开课单位要根据教务处制定的《应对疫情做好2020春季学期在线教学工作方案》,切实做好“线上教学”准备工作,落实到每一门课、每位教师。

1.各学院和开课单位要根据本学期教学任务表评估摸底本单位的网络教学情况,并将相关情况报送教务处。对不具备线上开课条件的课程或教师,要制定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2.各学院和开课单位要通过各班级微信群、QQ群及时发布《在线课程学习信息表》。

3.各学院和开课单位要做好各门课程教学内容的审核工作,确保教学内容符合教学目标的要求,保证教学质量。

4. 各学院和开课单位要安排专人加强日常教学管理和督导,确保教学有序进行。

5.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校外实习管理,压实责任,按要求落实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1)学校对具有撤回条件的校外实习,已经有序撤回,对不具备撤回条件的实习实训,相关学院要切实加强跟踪管理,要与实习企业充分对接,共同落实好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同时做好滞留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缓解精神压力,坚决杜绝出现“管理盲区”

(2)在未得到正式通知前,不得开始新的顶岗实习,但要提前筹划好新学期的顶岗实习工作。

(3)要密切掌控自主实习学生情况,要及时提醒学生和家长不能自主实习,在未得到通知前,不得自行开始顶岗实习。

六、职能部门的教学准备工作

1.教务处应做好在线教学工作组织、管理、协调工作。

2.信息技术中心负责保障校园网络安全和畅通,确保“线上教学”顺利实施。

3.教师发展中心应做好教师网络教学专项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教师的信息化教学水平和能力。

4.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应协同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教师工作量的考核工作。

5.学工部要密切做好线上教学过程中学生组织、管理、服务工作,积极跟进学生心理健康辅导。

6.教学质量督导中心要做好根据平台管理功能对教学实施情况进行抽查、督导和评价工作。

7.图书馆要做好内部网站的维护,确保师生线上教学过程中方便查阅信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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